快速解答:護膚品牌要符合 MoCRA 需要做甚麼?

在美國銷售化妝品的護膚品牌,應把遵守 MoCRA 視為一套持續運作、責任明確的制度,而不是一次性的 FDA 申報。

  • 分配法定角色:確認標籤上的責任人、每個製造或加工設施,以及每個外國設施的美國代理人。
  • 核實豁免:以文件確認小型企業豁免是否適用於公司及每一個產品類別;不要只因銷售額低便假定符合條件。
  • 完成申報:為受規管設施辦理註冊、為已上市化妝品進行產品列名,並安排修訂、年度更新及每兩年續期的時間表。
  • 建立產品安全性佐證:保存有科學依據的證據,涵蓋成分、最終配方、預期用途、包裝、微生物品質及可合理預見的暴露情況。
  • 更新標籤及聲稱:加入法定的不良事件聯絡渠道,並確保產品仍屬化妝品,而不是因宣傳方式而無意中被視為藥物。
  • 管理上市後事件:收集投訴、保存不良事件記錄、把嚴重事件升級處理,並準備市場撤回或召回程序。

在產品首次於美國銷售前,以書面列明每項職責、期限、記錄及升級事項的負責人。

美國護膚品牌 MoCRA 合規清單資訊圖,涵蓋角色、註冊、安全性、標籤、不良事件及合規漏洞 - 美國護膚品牌 MoCRA 合規清單
美國護膚品牌 MoCRA 合規清單資訊圖

《2022 年化妝品監管現代化法案》(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 of 2022,MoCRA)擴大了美國聯邦政府對在美國銷售化妝品的監管。其要求適用於多種護膚產品,包括進口自有品牌產品,但各項義務並非全部由同一家公司承擔。

即使產品由第三方工廠開發、灌裝、測試或出貨,只要品牌名稱出現在標籤上,品牌仍可能成為責任人。工廠可能保管設施註冊及生產記錄,而外國設施的美國代理人只承擔較有限的聯絡職能。本清單反映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可得的聯邦要求及實施資料,屬營運指引而非法律意見;產品分類、豁免、聲稱及州級要求可能需要合資格的法律或監管專業人士提供意見。

分清責任人、設施及美國代理人的角色

先從標籤和實際供應鏈開始。責任人是名稱出現在化妝品標籤上的製造商、包裝商或分銷商。設施是為美國市場製造或加工化妝品的場所。外國設施在註冊時必須提供美國代理人資料,但該代理人不會自動成為產品的責任人。[1]

角色MoCRA 核心職能自有品牌控制問題
責任人進行產品列名、保存安全性佐證、接收不良事件報告、呈報嚴重不良事件,並控制標籤上的法定資料標籤上顯示的是哪個法律實體名稱?合約有否明確分配資料存取、呈報及更新責任?
設施擁有人或營運者為每個受規管的製造或加工設施辦理註冊、保持註冊資料最新,並每兩年續期哪個法律實體擁有或營運每個製造、灌裝、取樣、測試或控制產品的場所?
受託製造商為其他實體製造或加工產品,獲授權時可提交設施註冊是否會提供設施註冊編號、配方及成分資料、變更通知、調查支援,以及責任人所需的記錄?
海外設施的美國代理人協助外國設施與監管機構溝通、回應問題,並協助安排檢查由誰獲委任?收到通知後要在多快時間內轉交?由誰提供後備支援?

不要把「製造商」、「品牌」、「分銷商」、「責任人」和「美國代理人」當成可互換的稱呼。每個 SKU 及設施都應建立已簽署的責任矩陣。商業合約亦應訂明製造商必須在多快時間內披露配方、供應商、場地、製程、標籤或安全性方面的變更。

檢查小型企業豁免是否適用

MoCRA 以過去三年在美國銷售化妝品的平均年度總銷售額是否低於法定 1,000,000 美元基準金額(按通脹調整)來界定小型企業。符合資格的小型企業可獲豁免部分化妝品 GMP、設施註冊及產品列名要求。[2]

若企業或設施製造或加工某些較高風險類別,豁免並不適用,包括經常接觸眼睛黏膜的產品、注射產品、供內服的產品,以及預期改變外觀超過 24 小時而一般使用方式並不包括由消費者移除的產品。[1]

應以書面豁免備忘錄作依據,而不是口頭假設。記錄:

  • 使用該豁免的法律實體;
  • 過去三年美國化妝品銷售額的計算及現行通脹調整;
  • 已審核的每一款產品及使用條件;
  • 有否製造或加工任何不適用豁免的產品類別;
  • 哪些義務仍然有效;以及
  • 下一次審核的日期及負責人。

小型企業身份不會取消責任人在安全性佐證、標籤及不良事件方面的義務。公司收購、銷售快速增長、新增產品類別或更換生產設施後,亦應重新評估豁免資格。

完成設施註冊及化妝品產品列名

MoCRA 設施註冊及產品列名要求插圖,展示期限、責任方、年度更新及「並非 FDA 批准」提示 - 美國護膚品牌 MoCRA 合規清單

設施註冊和產品列名是兩項獨立的監管記錄,各有不同的責任人及更新觸發條件。兩者都不是 FDA 的批准、證書、牌照或認可。FDA 明確表示不會發出證明設施已註冊或產品已列名的證書,而獲分配的編號亦不得用作產品已獲批准的證明。[3]

設施註冊

每名受規管的設施擁有人或營運者,都必須在設施首次開始為美國市場製造或加工化妝品後 60 日內完成註冊。法定註冊資料如有變更,必須在 60 日內提交更新,而註冊須每兩年續期。[2]

化妝品設施的續期日期由首次註冊日期起計,並不是 FDA 食品設施註冊所採用的偶數年 10 月至 12 月續期時段。例如,按現行機構指引,於 2024 年 2 月 20 日首次註冊的設施,續期日為 2026 年 2 月 20 日。[4]

外國設施註冊包括美國代理人資料。上市前應確認設施的法律名稱、實際地址、FEI、註冊狀態、續期日期、美國代理人資料,以及所列設施是否確實是製造或加工該產品的場所。

化妝品產品列名

責任人必須為每一款受規管的化妝品提交產品列名資料,或確保相關資料已提交。2022 年 12 月 29 日後首次上市的產品,一般應在開始上市後 120 日內完成列名,而列名資料須每年更新,包括產品停止銷售時。[2]

申報資料包括責任人、標籤上的產品名稱、化妝品類別、成分清單,以及每個製造或加工設施的註冊編號。若符合法定條件,配方完全相同,或只在顏色、香味、口味或數量方面不同的某些產品,可合併在同一份申報中。[2]

建立產品列名記錄表,把每個上市 SKU 與配方版本、標籤版本、相關設施、列名編號、首次申報、最近一次年度更新及停產狀態對應起來。供消費者使用的樣品及贈品一般仍須進行產品列名,除非符合豁免;內部研究及產品開發樣品則按現行指引另作處理。[2]

建立充分的安全性佐證檔案

不良事件及召回流程插圖,展示事件接收、嚴重程度審核、15 個工作日呈報、記錄保存及召回行動 - 美國護膚品牌 MoCRA 合規清單

責任人必須確保並保存足以支持產品安全性佐證的記錄。[1]聯邦法律並沒有為所有化妝品規定一套通用測試組合,因此檔案應按風險建立,並足以涵蓋實際配方、包裝、預期使用者、使用部位、使用頻率、使用方法、警告及可合理預見的暴露情況。[5]

一套能經得起審查的護膚產品安全檔案可包括:

  • 最終定量配方及配方變更歷史;
  • 原料規格、供應商文件、雜質資料、限制及相關毒理資料;
  • 成品規格及批次放行標準;
  • 按產品需要提供的穩定性、微生物、防腐效能及包裝相容性證據;
  • 適用時的暴露評估及安全裕度分析;
  • 支持警告、使用方法、敏感使用部位及目標使用者限制的資料;
  • 聲稱佐證記錄;以及
  • 偏差、投訴、調查、糾正措施及變更控制決定。

測試應針對產品本身的風險,而不應只是為了集齊形式上的證書。ZICAIL 的護膚品測試指南說明穩定性、微生物、相容性、安全性及聲稱佐證如何支援不同決策。買家亦可利用製造商文件指南界定批准前應索取的記錄。

不要假設製造商的標準配方、過往銷售、所謂「天然」成分或註冊編號,就足以證明你的品牌產品及預期用途安全。責任人應能迅速取得相關佐證記錄,並說明為何這些資料適用於實際上市配方。

更新標籤並控制產品聲稱

每款化妝品都必須提供美國境內地址、美國境內電話號碼或電子聯絡資料(可包括網站),讓責任人接收不良事件報告。[6]該聯絡渠道應連接至有人監察的接收流程,而不是無人跟進的市場推廣電郵信箱。

MoCRA 並不取代美國其他化妝品標示法律。零售化妝品標籤一般仍須準確列明產品身份聲明、淨含量、企業名稱及營業地址、成分聲明,以及任何必要使用方法或警告。進口產品亦須根據獨立的海關法律標示原產地。[7]只供持牌專業人士使用的化妝品,另有專業用途聲明要求。[6]

按已鎖定配方及最終銷售包裝進行標籤審核:

  • 確認標籤上的責任人名稱與實際合規責任方一致;
  • 確認不良事件聯絡渠道可由美國境內正常使用;
  • 把每項成分聲明與實際上市配方逐一核對;
  • 確認版面縮放、標籤、紙盒、覆貼標籤及翻譯處理後,所有法定資料仍然清晰可讀;
  • 按適用情況檢查警告、使用方法、淨含量、營業地址及原產地;
  • 除包裝聲稱外,亦要控制網站、零售商、社交媒體、KOL/網紅及銷售簡報中的聲稱;以及
  • 只有在法規記錄、配方及列名資料全部一致後,才批准新包裝設計稿。

聲稱可以改變產品的法規分類。保濕產品聲稱「保濕」可支持化妝品定位,但聲稱治療暗瘡或其他疾病,可能令產品成為藥物或藥物—化妝品組合。包裝設計稿及廣告發布前,可利用護膚品聲稱指南區分化妝品外觀聲稱與治療性聲稱。

建立不良事件及召回流程

責任人必須保存與美國使用情況相關的不良事件報告記錄,而不是只保存已判定為嚴重的投訴。[8]嚴重事件包括死亡、危及生命的情況、住院、嚴重殘疾、感染、嚴重毀容,或為防止上述結果而需要進行的醫療或外科介入。[1]

收到嚴重不良事件後,必須在 15 個工作日內呈報,並附上零售包裝上或包裝內的標籤副本。初次報告後一年內收到新的重大醫療資料,也必須在 15 個工作日內提交。[1]不良事件記錄一般須保存六年;符合資格而適用法定記錄保存條款的小型企業則保存三年。[8]

建立一套統一的接收及升級程序,涵蓋電郵、電話、網站表格、零售商、分銷商、社交媒體及製造商。程序應界定:

  • 收到報告的日期,用作開始計算呈報期限;
  • 就報告人、使用者、產品、批次、使用方式及事件所收集的最低資料;
  • 判斷嚴重程度所需的醫療及法規審核;
  • 重複個案識別及跟進資料要求;
  • 取得實際零售標籤及配方版本的方式;
  • 獲授權呈報的人員及後備人員;
  • 記錄保存及私隱控制;
  • 升級至調查、糾正措施、市場撤回或召回的準則;以及
  • 品牌、製造商、分銷商及美國代理人須迅速配合的責任。

上市前進行一次桌面演練。如果書面 SOP 無法在 15 個工作日的期限內迅速找到正確批次、標籤、分銷記錄及決策負責人,就代表程序尚未真正具備運作能力。

為 GMP 及其他尚待制定的 MoCRA 規則作準備

截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不要把所有 MoCRA 要求制定的規則都描述為已經生效的最終要求。監管機構現行資料仍把化妝品 GMP 規則、香料致敏原標示規則,以及含滑石粉化妝品的標準化石棉測試方法,列為機構依法必須完成的實施工作。2024 年 12 月提出的滑石粉建議規則已於 2025 年 11 月撤回,但相關法定要求仍然有效。[1]

尚未有最終化妝品 GMP 規則,並不代表可以忽略現有責任;企業仍須確保上市產品安全、沒有摻假,而且標示正確。品牌現在就應維持受控的生產及品質系統、監察官方規則制定進度,並在供應商合約及標籤庫存安排中預留調整空間。監管機構 2026 年 5 月的實施更新指出,化妝品 GMP 的制定仍在參考意見收集會議的結果,而不是已公布最終 GMP 規則。[9]

ZICAIL 的化妝品 GMP 與 ISO 22716 指南說明自願性品質框架如何支援供應商評估,而不應被描述為未來美國具約束力規則的替代品。對含香料或滑石粉的產品,應保存供應商成分資料,並在最終確定配方、標籤或測試方案前持續監察 Federal Register(《聯邦公報》)。

按責任方及觸發條件整理的 MoCRA 合規清單

把這個矩陣作為合規控制記錄使用。以實際法律實體及具名員工或服務供應商,取代籠統的角色名稱。

控制程度主要責任方觸發條件或頻率須保存的佐證資料
產品分類及聲稱界線責任人配方及聲稱批准前;每次聲稱改變時分類備忘錄、已批准聲稱清單、證據檔案、標籤及廣告批准記錄
小型企業豁免審核每個使用該豁免的實體使用豁免前;每年及重大業務或產品變更後銷售額計算、通脹調整依據、產品範圍審核、已簽署的豁免評估結論
設施註冊設施擁有人或營運者首次進行受規管活動後 60 日內;法定資料變更後 60 日內提交修訂FEI、註冊確認、已提交資料、狀態、續期日期、變更記錄
外國設施的美國代理人外國設施擁有人或營運者註冊前;代理人資料變更時委任文件、聯絡資料、升級程序、後備安排
設施續期設施擁有人或營運者由首次註冊日期起每兩年一次續期申報、受理確認、下一次續期日期
化妝品產品列名責任人新受規管產品首次上市後 120 日內列名申報、配方、成分清單、類別、設施編號、列名編號
產品列名維護責任人每年,以及須呈報變更或停產後年度審核、更新、停產或重新列名記錄
安全性佐證責任人上市前,以及配方、供應商、包裝、用途或安全性資料變更後安全評估,以及支持該評估的測試記錄、供應商文件、暴露資料、規格及變更控制記錄
標籤及不良事件聯絡資料責任人包裝設計稿發布前,以及配方、聲稱、聯絡資料或法律實體變更時已批准設計稿、核對清單、聯絡渠道功能測試
投訴及不良事件記錄責任人持續進行;每項記錄保存至適用的法定期限接收記錄、嚴重程度評估、往來資料、調查、保存記錄
嚴重不良事件報告責任人收到後 15 個工作日內;一年內收到的跟進資料亦須在 15 個工作日內提交已提交報告、零售標籤副本、確認記錄、跟進記錄
召回及回應記錄要求的準備責任人聯同設施及分銷商上市前;定期測試;出現安全或合規訊號時啟動分銷及批次追溯、聯絡架構、決策記錄、演練報告、糾正措施
尚待制定規則的監察指定法規負責人定期審核,以及重大標籤、配方或品質系統變更前官方來源審核記錄、影響評估、實施計劃

這個矩陣本身不能轉移法律責任。合約可以分配工作及資料存取權,但法定角色仍然決定誰需要向監管機構負責。

自有品牌常見 MoCRA 合規漏洞

  • 把設施註冊編號稱為 FDA 證書:設施註冊及產品列名並不代表監管機構已批准工廠或產品。
  • 沒有明確界定責任人:生產合約可能只寫明由誰提交文件,卻沒有指出標籤上列的是誰,以及誰依法承擔相關義務。
  • 直接使用製造商的產品列名而沒有核對品牌自身的列名記錄:列名中的產品名稱、配方、成分、設施及責任人資料,必須與實際上市產品一致。
  • 忽略設施本身的續期日期:化妝品設施須由首次註冊日期起每兩年續期,而不是自動跟隨食品設施註冊的續期時段。
  • 把安全文件當成通用文件包:單憑一份分析證書或穩定性報告,未必足以涵蓋預期用途、累積暴露、微生物風險、包裝、警告及配方變更。
  • 只監察客戶服務電郵:零售商、分銷商、社交平台或工廠收到的事件報告,如果合約及接收程序沒有及時轉交,仍可能導致事件未能及時升級處理。
  • 過早鎖定包裝:聯絡資料、專業用途聲明、聲稱變更及尚待制定的規則,都可能令包裝設計稿及庫存面臨變更風險。
  • 假設小型企業豁免等於完全不受 MoCRA 規管:豁免範圍有限,而且視乎產品而定,並不會取消核心安全性、標籤及不良事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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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RA合規常見問題

FDA設施登記是否代表護膚產品已獲批准?

不是。化妝品設施登記及產品列名都不是上市前批准程序,FDA亦不會為這些程序發出合規證書。不要因為有設施登記編號或產品列名編號,就使用“FDA approved”等字眼或圖像暗示產品獲FDA背書。

受託製造商可以替品牌完成所有MoCRA義務嗎?

受託製造商可以執行雙方同意的工作,也可以提交部分資料,但把工作外判並不會自動轉移所有法定義務。標籤上列明的責任人仍須承擔產品列名、安全性佐證、標籤及不良事件責任。合約應保障資料取得、變更通知、調查支援及配合提交資料。

小型企業豁免會否免除不良事件及安全義務?

不會。只要符合所有條件,小型企業豁免可免除部分GMP、設施登記及產品列名要求,但不會免除安全性佐證、不良事件通報及紀錄保存,也不會免除適用的標籤要求。

化妝品設施多久需要續期登記一次?

受設施登記要求規管的化妝品設施,須由首次登記日期起每兩年續期一次。應按每個設施本身的登記周年安排續期,不要套用FDA對食品設施所採用的另一套續期時間表。

2026年的化妝品GMP及香料致敏原規則已經定稿嗎?

根據2026年9月14日審閱的官方實施資料,仍未定稿。這些項目仍屬FDA必須推進的規則制定工作,而不是已完成的最終規例。品牌應遵守現行法律、預先做好準備,並在依賴任何擬議時間或內容前,核對最新Federal Register及FDA更新。

資料來源

[1]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022年化妝品監管現代化法案》

[2]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行業指引:化妝品設施及產品的登記與列名

[3]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化妝品設施及產品註冊與列名

[4]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更新網上平台及資訊資料,協助化妝品設施準備每兩年一次的登記續期

[5]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化妝品產品測試

[6] 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21 USC 364e:標籤

[7]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化妝品標籤要求摘要

[8] 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21 USC 364a:不良事件

[9]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如何落實具里程碑意義的化妝品法例,以促進公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