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應包含甚麼?

一份實用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會向製造商說明你想開發甚麼產品、產品為誰而設、必須達到甚麼目標,以及哪些限制不可忽略。它應能指導配方開發及樣品製作,而不是假裝已經是一份完整的技術配方。

  • 目標市場:產品首先會在哪個市場推出。
  • 目標客戶:膚質、肌膚問題、使用情境及相關偏好。
  • 產品形式:精華液、面霜、潔面產品、面膜、爽膚水或其他形式。
  • 產品主要作用:一項主要功效,以及任何輔助功效。
  • 感官目標:質地、吸收速度、使用後效果、香味、顏色及疊加使用時的表現。
  • 參考產品:列出參考產品,以及你希望借鑑的具體特點。
  • 成分及宣稱方向:必須使用的成分、限制,以及希望獲得佐證的宣稱。
  • 包裝:偏好的形式、容量、出料系統及可調整空間。
  • 商業條件:目標價格定位、銷售渠道、MOQ或首批數量,以及成本限制。
  • 測試及時程:目標市場、所需佐證、推出日期,以及首個樣品必須證明的事項。
如何撰寫給製造商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資訊圖,涵蓋成分、宣稱、包裝、測試及產品推出-如何撰寫給製造商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
如何撰寫給製造商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資訊圖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可把產品構思轉化為開發項目。沒有簡介,「高端亮膚精華液」對不同團隊可能代表截然不同的產品:一個團隊可能理解為水狀維他命 C 產品,另一個團隊可能理解為乳液狀煙酰胺精華液,第三個團隊則可能理解為高濃度活性成分護理產品,而其包裝及成本亦完全不同。

撰寫簡介並不是要創辦人扮演化妝品化學師,而是要減少可以避免的猜測。一份完善的簡介可為配方開發、採購、包裝、測試、法規及商務團隊提供足夠資料,讓各團隊在品牌毋須指定其實並不了解的技術細節下,作出下一步決定。

甚麼是護膚產品開發簡介?

甚麼是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插圖,展示項目文件、客戶需要、產品目標及樣品準則-如何撰寫給製造商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是在開始配方開發及樣品製作前,說明預期產品的項目文件。它把品牌策略及客戶需要轉化為製造商或配方團隊可以執行的要求。

簡介至少應回答以下問題:

  • 我們要製作甚麼?
  • 誰會使用這款產品?
  • 產品的主要作用是甚麼?
  • 產品在使用時及使用後應有怎樣的觸感?
  • 產品會在哪裏銷售?
  • 哪些宣稱或定位十分重要?
  • 存在哪些包裝及商業限制?
  • 我們如何判斷樣品是否達到要求?

最後一個問題經常被忽略。一份實用的簡介不但應說明理想產品,還應界定項目進入下一階段前,樣品需要證明甚麼。

如果你計劃開發多個SKU,而不是單一產品,應先界定每個SKU的角色。當主打產品、輔助產品、價格架構及護膚程序中的角色均已確定,產品開發簡介便會清晰得多。如何建立可擴展的護膚產品線會說明這項產品組合層面的決策。

產品開發簡介並不等同配方規格書

最常見的簡介錯誤之一,是在錯誤的方向提供過多細節。品牌可能向製造商提交包含20種成分、精確百分比、目標pH值、防腐系統及加工指示的清單,即使這些技術要求從未經過驗證。

這更接近配方規格書,而不是產品開發簡介。

產品開發要求配方規格書
界定產品需要達到的目標界定配方在技術上如何組成或受控
可由品牌或產品團隊撰寫一般需要配方及技術專業知識
包括客戶、定位、感官體驗、包裝、宣稱、成本及市場要求可包括成分百分比、pH規格、黏度範圍、生產程序及其他技術參數
為配方師保留解決技術問題的空間在確立要求後控制技術執行方式

如果你確實需要特定活性成分含量、成分認證、禁用物料、pH範圍或其他技術條件,請將其納入簡介並解釋原因。但不要為了讓簡介顯得更專業而自行設定技術限制。

我們的護膚品配方指南:品牌如何開發產品會更詳細說明產品概念、成分選擇、配方開發、樣品製作及驗證之間的整體關係。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應包含甚麼

以下結構足以展開認真的製造商討論,同時不會把簡介變成實驗室文件。

簡介欄目需要界定的內容例子
1. 目標市場首個推出的國家或地區,以及配方需要兼顧的後續市場首先在歐盟推出;其後計劃進入英國市場
2. 目標客戶膚質、肌膚問題、護膚習慣、使用環境及相關偏好希望在防曬產品下使用輕盈日常保濕產品的中性至乾性肌膚人士
3. 產品類別產品形式、護膚程序中的位置、使用頻率及包裝容量30 mL免沖洗面部精華液,早晚均可使用
4. 產品主要作用一項主要功效,以及有限的輔助功效主要功效:保濕;輔助功效:令肌膚觸感更平滑舒適
5. 感官目標黏度、延展性、吸收速度、黏膩感、使用後效果、香味、顏色及疊加使用時的表現輕盈啫喱精華液,塗開後迅速變得輕薄,黏膩感低,不留油膩殘留物,可在SPF防曬產品前使用並順利疊加
6. 參考產品參考產品,以及你希望仿效或避免的具體特點參考產品A的順滑感;參考產品B的快速乾爽效果;兩者均毋須複製
7. 成分及宣稱方向必須項目、偏好、排除項目、認證需要及理想宣稱範圍偏好煙酰胺;必須不含香料;希望作出保濕宣稱
8. 包裝包裝類型、容量、出料體驗、裝飾及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偏好30 mL真空泵;製造商可建議相容的替代方案
9. 商業條件零售定位、渠道、已知的目標成本、首批數量及預期生產規模中高端大眾定位,以DTC渠道推出;首批數量需按MOQ商討
10. 測試、時程及審批目標推出時間、所需佐證、測試要求,以及樣品的通過/不通過準則於第二季推出;樣品在質地、疊加使用、包裝及後續宣稱開發方面均須達到目標

你毋須為每個欄目提供完美答案。可把未確定的項目標示為可調整,或請製造商提供建議。這比把猜測當成不可妥協的要求更有用。

把含糊的營銷用語轉化為配方要求

「高端」、「奢華」、「潔淨」、「輕盈」、「臨床級」及「溫和」等詞語有助品牌塑造,但單獨用作配方指示時並不明確。不同人士可能對同一詞語有不同理解。

把這些詞語轉化為可以觀察的產品使用體驗。

過於含糊較實用的簡介用語
「打造高端產品。」延展時如絲般順滑,60秒後黏膩感低,使用後觸感柔滑,幾乎沒有可見殘留物,採用30 mL真空泵包裝
「輕盈精華液。」可順暢從泵頭出料,容易塗開,吸收後不留油膜,在保濕霜及防曬產品下使用仍感舒適
「適合敏感肌膚。」目標使用者包括肌膚容易受刺激的人士;偏好無香料定位;耐受性宣稱須由合適的測試計劃支持
「潔淨配方。」以品牌重視的具體成分、認證、採購或市場限制,取代這個未有定義的用語
「強效亮膚。」界定色素沉著問題、建議的宣稱方向、期望的護理強度,以及推出前預期取得的佐證

這並不表示每項感官特徵都需要用實驗室數值表示,而是配方師毋須猜測「高端」對你的品牌代表甚麼,也能理解成功標準。

如何使用參考產品而不要求複製

參考產品比多段形容詞更快傳達產品使用體驗,但要求「完全照製這款產品」並不是一份好的簡介。

你應改為指出每款參考產品的哪個部分最重要:

  • 質地;
  • 黏度;
  • 延展性;
  • 吸收速度;
  • 使用後觸感;
  • 香味濃度;
  • 顏色;
  • 泡沫特性;
  • 出料體驗;
  • 與其他產品疊加使用時的表現。

你亦可以使用多於一款參考產品。例如:

「以產品A的順滑感及延展性為參考。產品B的快速乾爽效果較理想。避免產品C使用後留下的黏膩感。」

這樣可為配方團隊提供清晰方向,而不會要求他們進行逆向工程或複製另一品牌的配方。

你亦應檢查參考產品是否與簡介的其他要求有衝突。如果要求完全仿效富含矽成分參考產品的感官體驗,同時禁用所有有助營造該體驗的成分系統,便可能需要作出重大取捨。

如何說明成分及產品宣稱

如何說明成分及產品宣稱插圖,展示成分優先次序、宣稱方向及佐證規劃-如何撰寫給製造商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

與其向實驗室提交一長串流行活性成分,按層級劃分要求會更有用。

按優先次序劃分要求

  • 必須:因定位、認證、消費者訴求或其他明確原因而確實需要。
  • 偏好:在技術、商業及法規條件許可下希望採用。
  • 由配方師決定:為使整體配方達到理想效果而選擇的輔助成分。
  • 排除:不可使用的成分或類別,最好同時說明相關商業或技術原因。

這樣既可保留品牌真正重視的部分,也讓配方師有空間妥善完成配方。

處理產品宣稱時亦應採用相同方法。先在簡介中寫明宣稱方向,不要一開始便把字眼視為最終版本。「經臨床證實可提供24小時保濕」與「使用後肌膚感覺更水潤」對佐證的要求並不相同。

在歐盟,化妝品宣稱必須符合共同準則,包括內容真實並有證據支持;如沒有充分佐證,不應把成分的特性直接套用到成品上。[4]在美國,化妝品標籤宣稱必須真實且不具誤導性;如宣稱涉及治療疾病,或影響身體結構或功能,產品的法規分類可能因而改變。[5]

應及早界定商業訊息,再確定哪些證據能夠提供支持。護膚品宣稱:類型、證據及合規要求會更詳細說明如何為宣稱規劃佐證。

整體考慮包裝、成本、MOQ及時程,而非分開說明

配方決策不能與商業決策分割處理。產品即使符合感官要求,若所需包裝、成分、加工方式或測試不再符合目標成本或推出計劃,項目仍可能失敗。

應及早提供以下四項商業資料:

  • 初步包裝方案:偏好的包裝組件,以及可調整的程度。
  • 目標成本:如已有目標或可行範圍,請提供相關數字,並說明當中包括哪些項目。
  • 預期數量:首批推出數量,以及切合實際的日後生產量。
  • 目標推出日期:區分期望日期與確實不能更改的期限。

包裝應在配方定案前納入討論,因為出料機制、產品黏度、包裝物料、灌裝容量、裝飾工藝及相容性要求,都可能影響商業可行性。我們的護膚品包裝指南:品牌如何選擇包裝會說明主要包裝決策及相關取捨。

MOQ亦應視為產品開發限制,不應到樣品獲批後才討論這個數字。實際最低訂購量取決於配方方案、原材料、包裝組件、裝飾工藝及製造商。如果首批推出數量尚未確定,自有品牌護膚品的MOQ是甚麼會解釋影響這個數字的各項因素。

推出日期應為配方開發、修改、包裝確認、測試、生產及物流預留時間。如果仍在編排時程,可參考護膚產品開發需時多久,先規劃各個階段,再把切合實際的期限寫入簡介。

及早在簡介中列明目標市場及測試需要

「稍後才決定在哪裏銷售」可能造成原可避免的重做工作。目標市場會影響成分審核、安全文件、宣稱、標籤及其他合規決策,因此至少應在配方定案前確定首要推出市場。

例如,歐盟化妝品在投放市場前須完成安全評估及化妝品產品安全報告,而產品資料檔案亦須包括安全報告、生產資料,以及在產品性質或功效合理需要的情況下,支持所宣稱功效的證明等文件。[3]

在美國,責任人必須確保產品在MoCRA下具備充分的安全性佐證,並保存相關記錄。[1]FDA並沒有為每款化妝品指定同一套測試清單;適當的安全測試取決於產品、成分、現有資料及已識別的資料缺口。[2]

因此,產品開發簡介毋須自行設定「穩定性測試+挑戰測試+皮膚科測試=全球合規」之類的通用清單。你應改為列明:

  • 首要推出市場;
  • 預定宣稱;
  • 產品形式及使用條件;
  • 相關情況下的目標使用者;
  • 已知的測試或認證要求;
  • 仍需由製造商或法規團隊確定的其他要求。

配方及宣稱方向變得較清晰後,應按產品需要制定測試計劃,而不是採用通用清單。護膚品測試指南:品牌需要了解的事項會說明安全性、穩定性、微生物及相容性測試,以及宣稱相關測試如何配合產品開發。

在收到首個樣品前界定樣品驗收準則

如果團隊知道要生產甚麼,卻未有一致同意的樣品評審方法,這份簡介便不完整。

「我喜歡」及「我不喜歡」都不是配方師容易執行的意見。你應先確定首個樣品需要證明甚麼。

評估範疇實用的審批問題
外觀顏色、透明度、不透明度及整體外觀是否在預期範圍內?
出料產品能否從建議包裝順暢出料,而每次出料量又是否合適?
延展性產品在肌膚上的順滑度及可塗抹時間是否符合預期?
吸收產品變得乾爽的速度是否足以配合預定護膚程序?
使用後觸感使用後的觸感及外觀是否符合簡介要求,例如觸感柔軟、滋潤或如絲般順滑,而外觀呈啞緻或水潤亮澤?
黏膩感及殘留物黏膩感或成膜程度是否在可接受範圍內?
疊加使用產品與其預定搭配的保濕霜、防曬產品或化妝品一同使用時,表現是否可接受?
香味剛使用時及產品變得乾爽後,香味濃度及特徵是否符合要求?
與參考產品的比較要求的參考產品特點中,哪些已達到、哪些尚未達到,以及哪些特點刻意與參考產品不同?

不要把正式的功效及安全性結論與非正式樣品評估混為一談。小型內部團隊喜歡產品質地,並不足以佐證臨床宣稱或確立產品安全性。

每輪樣品評估後,應提交整合意見,而不是由多位決策者各自發送評論。清楚說明哪些部分必須更改、哪些部分必須保持不變,以及每項修改是必要還是可選。這樣可為下一個樣品設定明確目標,避免項目重新開始。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範例

以下範例顯示,在不預先指定最終配方的情況下,可以提供怎樣的詳細程度。

欄目簡介範例
暫定產品每日屏障保濕精華液
目標客戶中性至乾性肌膚或感到肌膚缺水的成年人士,希望保濕而又不想使用後感到厚重
使用情境早晚使用;在保濕霜及防曬產品下使用時必須保持舒適
首要市場首先在歐盟推出;配方定案前審核其他國際市場的要求
產品主要作用提供輕盈保濕效果,並令肌膚感覺更舒適
輔助方向以支援肌膚屏障為定位,同時避免配方變成濃厚如面霜的精華液
質地輕盈啫喱精華液;容易塗開;約一分鐘後黏膩感低;不留油膜
使用後外觀使用後呈現柔和自然的外觀,而不是過於啞緻或亮澤
成分偏好甘油及煙酰胺;如技術上合適,希望加入神經醯胺;輔助成分系統由配方師決定
限制必須以無香料為產品定位
宣稱方向即時及持久保濕是商業上的優先要求;最終字眼取決於配方及佐證計劃
參考產品以產品A的順滑感為參考;以產品B的快速乾爽效果為參考;避免產品C的黏膩感
包裝偏好30 mL真空泵;亦可接受技術及商業上更理想的替代方案
渠道及定位中高端大眾定位,以DTC渠道推出
數量由製造商就首批推出及日後擴大生產建議切合實際的MOQ選項
首個樣品的審批事項確認質地、吸收、黏膩感、疊加使用表現及整體肌膚觸感,並評估配方方向是否適合預定宣稱及包裝

請留意這個範例沒有包含甚麼:自行編寫的配方、任意設定的活性成分百分比、固定的防腐系統或技術生產指示。待產品要求清晰後,這些決定可與配方團隊共同作出。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的常見錯誤

  • 一開始便列出很長的理想成分清單。成分應支援產品的預定作用,而不是取代產品目標。
  • 實際目標客戶範圍較窄,卻使用「所有膚質」這個說法。受眾範圍太廣,可能令產品感官及護理方案的決定不夠精準。
  • 寫上「高端」、「潔淨」或「臨床級」,卻沒有界定這些詞語在實際執行上代表甚麼。
  • 在沒有技術原因下要求精確百分比。這可能對配方開發造成不必要的限制。
  • 把競爭產品當成整份簡介。應列明你重視的特點,而不是要求複製產品。
  • 列出過多不可妥協的要求。應為要求訂明優先次序,讓配方團隊了解哪些取捨可以接受。
  • 沒有填寫目標市場。市場要求可影響配方、文件、測試、宣稱及標籤。[1][3][4][5]
  • 待配方獲批後才確定包裝。配方及包裝決策應互相協調,不應視為互不相關的項目。
  • 測試完成後才選擇宣稱。理想宣稱應影響所規劃的佐證。
  • 沒有提供成本或數量背景。技術上吸引的方案仍可能不具商業可行性。
  • 設定推出日期時,沒有為修改及測試預留時間。
  • 只提供主觀的樣品意見,沒有通過/不通過準則。每次修改都應回應一項明確的產品開發問題。

總結

一份完善的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毋須是冗長的技術文件,但必須清楚呈現重要決策,包括客戶、產品作用、感官體驗、參考產品、宣稱、成分限制、包裝、市場、成本、數量、時程、測試及樣品驗收準則。

最實用的原則很簡單:告訴配方師產品必須達到甚麼目標,以及真正的限制在哪裏,同時保留足夠的技術空間,讓配方師妥善完成配方。與一長串成分及營銷形容詞相比,清楚列明預期成果、但對未經驗證的技術細節保持彈性的簡介,通常更容易執行。

如果你的品牌正準備開發新產品,請在首次產品開發討論中提供目標市場、目標客戶、產品形式、參考產品、感官目標、成分優先次序、宣稱方向、初步包裝方案、預期數量及推出時程。ZICAIL可在訂製護膚配方過程中運用這份簡介,評估配方方向、樣品開發方案、包裝要求、測試需要及投產安排。

 

撰寫護膚產品開發簡介的常見問題

護膚產品開發簡介應有多長?

產品開發簡介沒有指定長度。只要決策清晰,1至2頁的簡介已可足夠;技術較複雜或涉及多個市場的項目則可能需要更多細節。完整程度及優先次序比頁數更重要。

我需要知道確切的成分百分比嗎?

通常不需要。只有在確實涉及技術、定位、證據或法規要求時,才應加入確切含量。否則,請說明成分目標,並讓配方團隊建議合適的成分系統。

我應在簡介中加入競爭產品嗎?

可以,前提是這些產品有助傳達特定質地、使用後效果、香味、包裝體驗或其他參考特點。請列明哪些特點最重要,而不是要求製造商複製競爭品牌的整款產品。

應在配方開發前選定包裝嗎?

開始配方開發前,不一定需要確定最終完成裝飾的包裝組件,但應及早討論包裝方案。產品黏度、出料方式、物料相容性、灌裝容量、成本及測試會令配方與包裝決策互相影響。

應在簡介中加入產品宣稱嗎?

應該。請加入預定宣稱方向,因為這可能影響配方開發及測試。在成品配方及佐證資料備妥前,建議字眼只應視為暫定版本,並須按目標市場進行審核。[3][4][5]

我應隨簡介向護膚品製造商提供甚麼?

實用的輔助資料可包括參考樣品或連結、品牌定位、包裝參考、目標零售價格範圍、現有產品線資料、成分或認證要求、預期訂購量、目標市場,以及負責審批樣品的人員名單。

資料來源

[1]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022年化妝品監管現代化法案》(MoCRA)

[2]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化妝品測試

[3] European Union. 《化妝品規例》(EC)第 1223/2009 號

[4] European Union. 關於化妝品宣稱共同準則的第655/2013號(EU)委員會規例

[5]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化妝品標籤功效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