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化妝品品牌在英國銷售前需要準備甚麼?
就化妝品而言,「英國市場」並不是單一路線。供應至英格蘭、蘇格蘭或威爾斯的產品,須按大不列顛(GB)制度處理;供應至北愛爾蘭的產品,則按與歐盟規則接軌的北愛爾蘭制度處理。
- 選擇市場路線:在大不列顛制度下,須有一名設於英國的責任人,並使用 Submit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服務(SCPN)。北愛爾蘭一般使用設於北愛爾蘭或歐洲經濟區(EEA)的責任人,以及歐盟化妝品產品通知平台(CPNP)。
- 委任正確的責任人:該責任方須依法承擔指定合規責任,並可靠地取得配方、安全證據、標籤、生產記錄、投訴及變更資料。
- 完成安全評估:合資格安全評估員必須評估最終產品,並在產品投放市場前簽署化妝品產品安全報告(CPSR)。
- 建立產品資料檔案:PIF 包括 CPSR、產品描述、生產及 GMP 資料、在有需要時用以佐證聲稱的證據,以及指定的動物測試資料。
- 上市前完成通知:責任人須按目的地市場適用的路線,提交所需的產品、配方、標籤、包裝及聯絡資料。
- 確保各項記錄一致:配方、包裝、CPSR、PIF、通知、標籤、聲稱及商業批次,都必須對應同一個產品配置。
重點:如產品按一般路線在大不列顛上市,核心要求包括設於英國的責任人、已簽署的 CPSR、可供查閱的英文 PIF、SCPN 通知、合規標籤,以及持續的上市後監察。

化妝品即使已由專業團隊完成配方及生產,也不代表已可在英國上市。合規工作包括確定正確的法定責任方、評估最終產品、維持受控技術檔案、向正確平台提交通知,以及只放行與已評估產品配置一致的標籤和批次。
對自有品牌而言,主要風險之一是責任分散。製造商可能持有配方及生產記錄,安全評估員負責 CPSR,責任人保管 PIF 並提交通知,而品牌則控制聲稱及設計稿。如果各方使用不同版本,每份文件單獨看似乎都完整,但整套上市資料仍可能互相不一致。
本指南集中討論一般化妝品,以及截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可取得的官方資料。內容屬實務指引,不是法律意見。監管界線較複雜的產品、氣霧產品、帶有藥品聲稱的產品,以及其他特殊類別,可能需要額外審核。
先確定:大不列顛還是北愛爾蘭?
大不列顛(GB)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及威爾斯。[1] 北愛爾蘭則在 Windsor Framework 下繼續採用另一套與歐盟規則接軌的化妝品制度。[2] 因此,同時在兩個地區銷售的品牌,可能需要兩套責任人及通知安排,而不是一個所謂的「英國註冊」。
| 控制程度 | 英國 | 北愛爾蘭 |
|---|---|---|
| 地區 | 英格蘭、蘇格蘭及威爾斯 | 北愛爾蘭 |
| 責任人所在地 | 按 GB 制度須設於英國 | 設於北愛爾蘭或歐洲經濟區 |
| 一般產品通知 | 英國 Submit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服務(SCPN) | 歐盟化妝品產品通知平台(CPNP) |
| 核心安全檔案 | 按 GB 制度建立 CPSR 及 PIF | 按與歐盟接軌的北愛爾蘭制度建立 CPSR 及 PIF |
| 如亦在另一地區銷售 | 評估是否另需北愛爾蘭/EEA 責任人及 CPNP 通知 | 北愛爾蘭責任人如把產品投放大不列顛市場,亦須符合適用的 GB 通知要求 |
不要把向歐盟 CPNP 提交通知,當作產品已完成大不列顛通知的證明。同樣,GB 的 SCPN 通知亦不能完成北愛爾蘭所需程序。應在安全檔案、合約、平台帳戶及設計稿定稿前,先確定所有目的地市場。
英國責任人負責甚麼?
投放大不列顛市場的化妝品,必須有一名設於英國的責任人。視乎供應鏈安排,該角色可以由英國製造商、進口商、以自己名稱或商標銷售產品的分銷商,或另一名設於英國並經適當書面授權的人士擔任。[1]
責任人並不只是郵寄地址或平台管理員。其合規職責涉及產品安全、受限制物質、良好生產規範、安全評估、PIF 可供查閱、通知、標籤、聲稱、取得資料、嚴重不良反應,以及產品不合規時的糾正措施。[1]
在委任服務供應商或進口商前,應先界定誰可以取得機密定量配方、原材料組成及毒理資料、規格、測試報告、生產資料、標籤檔案、聲稱證據、分銷記錄、投訴及批次追溯資料。合約亦應列明回應監管機構的時限、變更審批、保密安排、合作關係終止時的交接,以及產品停產後的記錄保存安排。
化妝品產品安全報告必須包括甚麼?
產品投放市場前必須完成安全評估,而最終 CPSR 必須由合資格安全評估員簽署。評估員須持有藥劑學、毒理學、醫學或相近學科的適當正式資格,或獲認可為同等資格的證明。[1]
CPSR A 部分:化妝品產品安全資料
A 部分提供評估所需的證據基礎,包括定量及定性組成;物理及化學特性與穩定性;微生物質素;雜質、微量物質及包裝物料資料;正常及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方式;產品及其所含物質的暴露情況;毒理學資料;不良反應及嚴重不良反應;以及其他相關產品資料。[1]
證據必須描述實際商業產品,而不是大概的實驗室概念。配方濃度、香味或顏色版本、與產品接觸的包裝物料、灌裝量、出料器、預期用途、目標使用者、用法、警告及聲稱,都可能影響暴露情況或安全結論。ZICAIL 的護膚品測試指南說明穩定性、相容性、微生物、安全及聲稱證據各自有不同用途。
CPSR B 部分:化妝品產品安全評估
B 部分記錄安全結論、必須出現在標籤上的警告或說明、安全評估員的科學理據,以及評估員的資格資料、評估批准、日期及簽署。單純一疊原材料文件或實驗室報告並不等於 CPSR;必須由合資格評估員評估整個產品並簽署安全評估。[1]
為一款基礎配方編製的報告,不會自動涵蓋所有自有品牌版本。沿用現有 CPSR 前,應確認已涵蓋的香味、顏色、活性成分用量、包裝系統、使用者群組、使用方法及聲稱。應清楚記錄評估範圍,而不是假定「同一基底」就代表「同一份安全檔案」。
產品資料檔案必須包括甚麼?
PIF 是範圍更廣的受控檔案,而 CPSR 是其中一個必備部分。按 GB 制度,PIF 必須包括以下內容:[1]
- 可清楚把檔案與該化妝品連結的產品描述;
- 化妝品產品安全報告;
- 生產方法描述,以及符合良好生產規範的聲明;
- 如聲稱的性質或效果有需要,提供用以證明所聲稱效果的資料;以及
- 與產品或其成分的開發或安全評估有關、並按規定須提供的動物測試資料。
責任人必須持續更新 PIF,以英文備存,並確保可在已通知監管機構的英國地址迅速提供查閱。PIF 必須保存至最後一批產品投放市場後 10 年。[1]
生產必須遵守良好生產規範。符合相關指定標準 ISO 22716,可作為推定符合要求的依據,但證書不能取代特定產品的生產記錄、控制措施或 PIF 中的生產方法描述。可參閱 ZICAIL 的化妝品 GMP 及 ISO 22716 指南,了解工廠系統與品牌監督之間的關係。
SCPN 通知如何運作?
化妝品首次投放大不列顛市場前,英國責任人必須透過 SCPN 提交產品通知。通知並不等於產品獲批、認證,也不能取代安全評估;它是向監管機構及醫療人員提供可能需要的資料,而責任人仍須對合規負責。[3]
提交資料一般包括產品類別及名稱、責任人資料、可查閱 PIF 的地址、緊急聯絡人、進口產品的原產國、預期市場資料、適用時的納米物料或特定 CMR 物質資料、供醫療處理使用的配方資料、標籤及包裝照片。[3]
含納米物料的產品在適用條件及例外規定下,亦可能需要在投放市場前六個月作額外通知。[1] 應在配方開發階段就納入這項審查,因為臨近上市才提交一般 SCPN 通知,不能補救已錯過的提前通知要求。
應保存提交記錄,並連同準確的配方識別碼、商業產品名稱、標籤版本、包裝圖片、責任人及 PIF 存放位置一併管理。如通知所涵蓋的資料有變,應在繼續放行產品前檢查是否需要更新通知。
大不列顛化妝品標籤必須列出甚麼?
法定資料必須不易磨滅、容易閱讀並清楚可見。視乎產品及可用空間,容器及包裝須列出責任人的名稱及地址;進口產品的原產國;標稱容量;最低耐用日期或開封後使用期資料;注意事項;批次編號或其他產品識別資料;如功能並非一目了然,須列出產品功能;以及按適用命名及排序規則列出的成分表。[1]
對進口產品而言,原產地必須是一個國家,而不是貿易集團。GB 官方指引特別指出,「Made in EU」不會被接受為原產國聲明。[1]
責任人標籤過渡安排如何運作
GB 制度下必須設有英國責任人的要求,與臨時標籤寬免是兩套不同規則。產品按 GB 制度仍必須有正確、設於英國的責任人。不過,在符合過渡條件時,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責任人資料要求可以透過標示歐盟/EEA 責任人的名稱及地址來符合。由 2028 年 1 月 1 日起,仍依賴這項寬免的標籤必須改用規定的英國責任人資料。[4]
不要把這項寬免理解成可以省略英國責任人、PIF 查閱安排、SCPN 通知或其他 GB 義務。對新產品或設計稿改版而言,現在直接採用英國資料可以減少日後重新標籤,但最終做法仍應按產品實際情況及當時有效規則確認。
大不列顛化妝品合規實務流程
- 界定產品及目的地:確認化妝品分類、預期用途、聲稱、目標使用者、銷售渠道,以及上市範圍是 GB、北愛爾蘭還是兩者。
- 列明具法律責任的相關方:確認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品牌持有人及正確的英國責任人;記錄任何委任安排及 PIF 查閱責任。
- 鎖定受評估的產品配置:固定配方版本、原材料組成、生產方法、規格、包裝、用法、警告、聲稱及標籤資料。
- 收集技術證據:取得供應商資料、規格、穩定性及微生物測試資料、包裝資料、生產及 GMP 記錄,以及與產品相關的聲稱佐證。
- 完成 CPSR:向合資格評估員提供完整資料,解答評估過程中的疑問,落實所需警告或限制,並取得最終產品配置的已簽署報告。
- 編製並管理 PIF:為所有必備內容建立索引、核對版本、確保可在已通知的英國地址以英文查閱,並訂明保存及更新程序。
- 核准標籤並提交 SCPN:完成標籤審核,在產品投放市場前提交所需產品資料,並保存最終核准的設計稿及通知記錄。
- 批准生產及分銷:只放行符合已批准規格,而且與配方、包裝、標籤、CPSR、PIF 及 SCPN 記錄一致的批次。
- 上市後持續監察:把投訴、嚴重不良反應、配方或包裝變更、法規變更及糾正措施交由相關負責人員重新審核。
這套流程可避免自有品牌項目常見的問題:產品版本、責任人、安全證據及聲稱尚未批准,便先準備通知資料及設計稿。它亦可令品牌、製造商、安全評估員及法規合作方之間的交接更清楚。
產品上市後有甚麼變化?
合規責任不會在首批出貨後結束。當有相關新資料時,責任人必須更新安全報告及 PIF、確保通知資料持續準確及最新、為聲稱提供佐證、配合監管機構,並在有需要時採取糾正措施。配方、原材料來源、生產工藝、包裝、預期用途、警告、聲稱、責任人或法規限制有變,都可能同時影響多項記錄。[1]
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功能受損、殘疾、住院、先天異常、即時生命危險或死亡等結果。責任人或分銷商必須毫不延誤地向 Office for Product Safety and Standards 報告符合條件的個案;作出報告本身並不代表已證明化妝品不安全或導致該事件。[5]
批次識別及分銷記錄應讓調查及糾正措施可以有效進行。ZICAIL 的化妝品批次編碼及追溯指南說明編碼、批次記錄及批次與分銷流向的對應資料,如何協助更快控制受影響產品。
與 ZICAIL 準備面向英國市場的自有品牌項目
ZICAIL 可就面向英國市場的護膚項目,討論配方、包裝、生產、測試協調、品質控制所需資料及可提供的技術文件。品牌應委任合適的責任人,並就最終配方、包裝、聲稱、供應路線及設計稿取得針對該產品的法規及安全審核。
索取樣品或報價前,請準備目的地市場、產品類型、參考產品、目標使用者、聲稱、包裝形式、進口路線、責任人安排及預計需要交接的文件。如同一產品亦會進入歐盟,請另行參閱我們的歐盟化妝品合規指南,因為歐盟與大不列顛的通知路線不能互相替代。
英國化妝品合規常見問題
歐盟 CPNP 通知可以取代大不列顛的 SCPN 嗎?
不可以。大不列顛使用 SCPN,而北愛爾蘭一般採用與歐盟接軌的 CPNP 路線。同時在兩個地區銷售的產品,可能需要兩項通知,以及各市場適用的責任人安排。
英國境外製造商可以擔任英國責任人嗎?
不可以,除非該製造商已按 GB 制度在英國設立實體。境外製造商可以委任合適、設於英國的人士;視乎實際供應鏈,在特定情況下,英國進口商或自有品牌分銷商亦可能依法承擔責任人角色。
CPSR 與 PIF 是同一份文件嗎?
不是。CPSR 包括合資格安全評估員編製的報告及其所依據的安全資料。它是較完整 PIF 的必備部分;PIF 亦包括產品描述、生產方法及 GMP 聲明、按需要提供的聲稱佐證,以及指定的動物測試資料。
大不列顛的 PIF 要保存多久?
責任人必須在最後一批化妝品投放市場後保存 PIF 10 年。PIF 須持續保持最新、以英文備存,並可在已通知的英國地址隨時查閱。
免費樣品也需要合規嗎?
需要。在市場上提供化妝品,包括在商業活動過程中供應產品,不論有沒有收費。因此,推廣樣品即使免費提供,仍須符合相關合規要求。[1]
資料來源
[1] Office for Product Safety and Standards. Regulation 1223/2009 and the Cosmetic Products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2013: Great Britain
[2] Office for Product Safety and Standards. Regulation 1223/2009 and the Cosmetic Products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2013: Northern Ireland
[3] Office for Product Safety and Standards. Submit a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4] UK Statutory Instruments. The Product Safety and Metrology (Amendment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Regulations 2022
[5] Office for Product Safety and Standards. SUE and safeguarding notifications for cosmetics
